为充分发挥人工增雨作业在抗旱减灾防灾、缓解森林火险、助力春耕春播等作用,经高州市人民政府同意,高州市气象局将于近日抓住有利时机适时实施地面火箭弹增雨作业。为了保证作业区域内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务院颁布的《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第十二条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作业时间:2026年2月26日至3月1日,具体作业时间视天气和空域报批情况确定。
作业地点:东岸镇两头塘作业点或长坡水库作业点。
作业方式:车载式WR型火箭发射装置。
影响区域:高州市行政区域内。
注意事项:
(一)人工影响天气作业使用装备为车载式移动WR型火箭发射装置,作业具有一定危险性,在作业现场安全警戒范围(距离火箭作业车或作业平台半径50米以内)禁止群众围观。
(二)正常发射情况下,火箭弹头、弹体以伞降形式安全落地。作业中可能出现火箭弹降落伞未打开,弹残骸体或故障弹落地的意外情况。擅自处理该弹药或残骸极可能会发生强烈燃烧或爆炸,从而引发意外事故。因此,在作业区域或作业影响范围内,群众若发现有落地未燃烧火箭弹或弹骸,应及时联系当地气象局或公安部门;因火箭弹下落造成的意外事件,请立即报告当地气象局或公安部门。(高州市气象局联系电话:0668-6657743)
特此公告。
广东省高州市气象局
2026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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