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有不动产登记申请人杨坚因继承被继承人叶瑞华的不动产权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并保证以下事项的真实性:
一、被继承人叶瑞华于2022年1月14日死亡。
二、被继承人的不动产位于高州市潭头镇潭头圩(证号:高府国用(2004)第0593号;粤房证字第1132580号)。
三、被继承人的不动产权由杨坚继承。
四、除第三项列举的继承人外,其他继承人放弃继承权。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上述申请予以登记,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高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高州市站前路2号)
联系方式:0668-6678922
高州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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