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切实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审查工作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字〔2018〕4号)要求,我局委托茂名市地质与海洋监测站组织专家对《广东省高州市高享建筑材料有限公司高州市根子镇水贝矿区建筑用片麻岩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进行了评审。现将该方案评审意见(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径向高州市自然资源局耕地保护与生态修复股书面反映。
附件:《广东省高州市高享建筑材料有限公司高州市根子镇水贝矿区建筑用片麻岩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专家评审意见
高州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5月26日
(联系人:钟声,电话:6693180)
《广东省高州市高享建筑材料有限公司高州市根子镇水贝矿区建筑用片麻岩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专家评审意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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