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惠娟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高州市泗水镇泗水圩幸福街[证号:高府国用(2014)第0112号;粤房地权证高字第0200039730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高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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