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仲程、董仲欢、董泽星、刘琼华因保管不善,将登记在被继承人董庆志名下坐落于高州市平江区平江街195号[证号:粤房证字第1386249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高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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