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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发布时间:2025-12-08 17:09:46 来源:本网 字体【

      董仲程、董仲欢、董泽星、刘琼华因保管不善,将登记在被继承人董庆志名下坐落于高州市平江区平江街195号[证号:粤房证字第1386249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高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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