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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公证继承公告

发布时间:2026-09-29 11:21:46 来源:本网 字体【大 中 小】


  现有不动产登记申请人植德胜因继承被继承人植进高的不动产权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并保证以下事项的真实性:

  一、被继承人植进高于2025年9月12日死亡。

  二、被继承人的不动产位于高州市潭头镇北兰村委会石背冲村【证号:高府集用(2008)字第170051号】。

  三、被继承人的不动产权由植德胜继承。被继承人植进高与申请人植德胜属父子关系。

  四、除第三项列举的继承人外,其他继承人放弃继承权。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上述申请予以登记,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三十个自然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高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高州市站前路2号)

  联系方式:0668-6678922

高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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