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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公证继承公告

发布时间:2026-09-29 11:22:42 来源:本网 字体【大 中 小】


  现有不动产登记申请人陈剑海因继承被继承人陈镇瑞的不动产权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并保证以下事项的真实性:

  一、被继承人陈镇瑞于2026年8月23日死亡。

  二、被继承人的不动产位于高州市镇江镇朋山村委会低坡村【证号:粤(2025)高州市不动产权第0085018号】。

  三、被继承人的不动产权由陈剑海继承。被继承人陈镇瑞与申请人陈剑海属父子关系。

  四、除第三项列举的继承人外,其他继承人放弃继承权。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上述申请予以登记,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高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高州市站前路2号)

  联系方式:0668-6678922

高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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