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子镇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经茂名市人民政府批准,现将《广东省茂名市高州市根子荔枝古贡园文物保护规划(2025-2045)》(以下简称《保护规划》)予以公布。请各有关单位结合以下工作要求,切实做好《保护规划》的组织实施和文物保护工作。
一、各有关单位要严格落实各项管制措施,避免出现破坏和影响文物保护单位及周边环境风貌的建设行为;尽快将《保护规划》纳入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做好各专项规划的有序衔接,确保规划落地见效。
二、根子镇人民政府要切实履行文物管理属地主体责任,依法依规加强文物保护单位及其周边环境的常态化保护与精细化管理,全面防范各类安全风险,坚决守护好文物资源及其历史环境风貌。
附件:广东省茂名市高州市根子荔枝古贡园文物保护规划(2025-2045)
附件此略,详情请登录高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查阅。http://www.gaozhou.gov.cn/zwgk/fggw/content/post_1619322.html
高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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