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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遴选第三方社会机构参与校内课后服务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8-17 10:59:17 来源:本网 字体【大 中 小】

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第三方社会机构: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等四部门转发教育部办公厅等四部门关于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课后服务有关工作的通知》(粤教基函〔2024〕1号)、茂名市教育局《关于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校内课后服务第三方社会机构引进和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各学校如果需引进的第三方社会机构(含专业人员)参与非学科类课后服务的,先要通过市级遴选,后再经过校级遴选。现开展第三方社会机构参与校内课后服务市级遴选,请符合资质条件(需要证照齐全,同时已纳入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平台,已开设学员预收费资金托管账户、预收费资金托管账户金额与学生人数对应的预收费金额一致,且开通先学后付收费模式),并有意向参与我市课后服务的第三方机构,于2026年8月24日前提交《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参与高州市中小学校内课后服务“白名单”遴选申报表》及相关材料,送到市教育局207基础教育与信息化股审核参与遴选。

       

       附件1: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参与高州市中小学校内课后服务“白名单”遴选申报表.doc

       附件2: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参与高州市中小学校内课后服务“白名单”遴选材料清单.docx

       附件3:2026年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参与高州市中小学校内课后服务遴选评审表.xlsx

  高州市教育局

  2026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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