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第121号
依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8号),现将我局制定的2023年奶瓶奶嘴、婴幼儿餐饮具、密胺餐具、食品用竹木制品生产领域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实施细则予以通告。
1.2023年广东省奶瓶奶嘴生产领域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实施细则
2.2023年广东省婴幼儿餐饮具生产领域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实施细则
3.2023年广东省密胺餐具生产领域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实施细则
4.2023年广东省食品用竹木制品生产领域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实施细则
版权所有:高州市人民政府 主办:高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政府服务热线:0668-12345
粤公网安备 44098102441048号
粤ICP备16116520号 网站标识码:4409810016
技术支持:广东网锋科技有限公司